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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4-30 08:41
来源:本站
江苏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、省民政厅联合下发了《关于江苏省2022-2024年度(第三批)和2023-2025年度(第一批)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》(苏财税〔2023〕37号),兴化市慈善总会名列其中。


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是指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,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,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等规定,在2023年至2025年期间,通过兴化市慈善总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,可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捐赠税前扣除政策。
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捐赠,弘扬慈善文化,扶持慈善事业。